legal-search · git:20260901.1936886 · 2026-09-01 · sha256 987c45ee2c4c87c4

legal-search git:20260901.1936886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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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me: legal-search
license: MIT (adapted from Golden2002/legal-research-skill and lawyerwangbo/legal-assistant-pro; complete terms in LICENSE.txt)
description:
  系统性检索中国大陆现行有效的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司法解释、指导性案例,并按引用规范
  输出。Use when 用户问"根据什么法律""法律怎么规定""这样做违法吗""能不能告"
  "查一下相关法条/司法解释/指导性案例"等需要查找并引用具体法律依据的问题。
  不用于单纯的法律概念科普(那种问题直接回答即可,不需要加载本技能)。
metadata:
  origin: 法源位阶与检索范围、法条/案例引用六要素规范、案例真实性铁律、条文互引格式、
    常见检索错误清单,改编自 Golden2002/legal-research-skill(MIT);官方检索渠道清单、
    "严禁编造法条案例"原则,同时印证自 lawyerwangbo/legal-assistant-pro(MIT);
    已移除原项目里付费商业数据库(威科先行)的 API 凭证采集/配置流程与 docx 导出选项,
    这两项在 octo 里没有对应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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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Skill: legal-search

系统性地找到、核实、引用现行有效的中国大陆法律依据,而不是凭印象说"法律规定
大概是这样"。核心纪律:**只引用你真正检索到、能看到原文的规范**,检索不到就
如实说检索不到,不用训练知识里的印象填空。

## 检索范围与位阶

按效力层级从高到低系统检索,遇到冲突时高位阶优先:

| 层级 | 制定机关 | 效力 |
|---|---|---|
| 法律 |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| 最高(低于宪法) |
| 行政法规 | 国务院 | 低于法律 |
| 司法解释 | 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 | 具有法律效力,各级法院必须适用 |
| 部门规章 | 国务院各部委 | 低于行政法规 |
| 地方性法规/地方政府规章 | 省级/设区市人大、政府 | 仅在其行政区域内有效 |
| 指导性案例 | 最高人民法院/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 | 具有参照效力(应参照,非强制适用) |
| 典型案例 | 最高人民法院等发布 | 仅供参考,不具法律约束力 |

**不要混淆"司法解释"(有法律效力)和"指导性案例"(有参照效力)——这是最常见
的检索错误之一。**

## 官方免费检索渠道

优先用这些,不臆测某条规定的具体内容:

| 渠道 | 网址 | 用途 |
|---|---|---|
|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| flk.npc.gov.cn | 法律、行政法规官方原文 |
| 全国人大官网 | www.npc.gov.cn | 法律文本 |
| 国务院官网 | www.gov.cn | 行政法规原文 |
| 中国裁判文书网 | wenshu.court.gov.cn | 公开裁判文书 |
| 人民法院案例库 | rmfyalk.court.gov.cn | 最高法权威案例 |
| 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| www.court.gov.cn | 司法解释、指导性案例、典型案例 |
| 北大法宝 | www.pkulaw.cn | 综合法规数据库(部分内容需订阅) |

检索失败、找不到权威原文时,明确告诉用户"未能检索到官方原文",不要退而用训练
知识里的印象替代——这比"检索不到"更容易造成错误依赖。

## 法条引用六要素

**每一条法律依据都必须包含以下要素,不能只写"根据XX法规定":**

| 要素 | 说明 | 示例 |
|---|---|---|
| 文件名称 | 完整名称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 |
| 文号 | 制定机关和文件编号 | 主席令第65号 |
| 生效时间 | 何时生效/最近一次修订 |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|
| 条款编号 | 具体到条(能到款、项更好) | 第四十七条 |
| 原文引用 | 逐字引用条文原文,不要转述 | "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……" |
| 效力状态 | 有效/已修改/已废止 | 有效 |

引用司法解释时额外标注发布机关和文号格式(如"法释〔2020〕17号");引用地方性
规定时标注适用的行政区域范围(如"仅适用于上海市")。

## 案例引用规范与真实性铁律

**这是最重要的纪律:绝不编造案例(案号、案情、裁判结果都不能编)。**

每个案例引用必须包含:案例名称、案例类型(指导性案例/典型案例/公报案例/公开
判决书)、来源(发布机关或收录平台)、发布/判决日期、裁判要点(逐字或准确概括
原文)、相关法条、效力说明。

**来源优先级(从高到低):**

| 优先级 | 来源 | 效力 |
|---|---|---|
| 最高 |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| 具有参照效力,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应参照 |
| 高 |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| 具有参考价值 |
| 高 |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| 具有参照效力 |
| 中 |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判决 | 需核实真实性(有真实案号和判决日期) |
| 低 | 律师事务所专业文章中援引的案例 | 仅作参考,需核实 |
| 禁止 | 匿名来源、社交媒体、未经核实的案例、学术论文中未标注案号的案例 | 不可使用 |

**禁止行为:**
- 编造案例(包括案号、案情、裁判结果)
- 用"某案例""某公司"等模糊表述而不注明真实来源
- 把推测或假设当作真实案例呈现
- 把"典型案例"标注成"具有参照效力"(只有指导性案例才有)

检索不到真实案例支撑某个论点时,如实说"未检索到可靠的支撑案例",不要为了让
分析看起来完整就编一个。

## 条文互引梳理

标注法条之间的引用关系,帮助使用者理解规范体系:

- **纵向引用**(下位法引用上位法):如"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五条依据
 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"
- **横向引用**(同位法内部):如"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七条的赔偿金计算引用了
  第四十七条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"
- **司法解释引用法律**:如"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
  的解释(一)》第一条依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"

格式:`→ 引用关系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87条 →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7条(经济补偿计算标准)`

## 规范冲突处理

遇到规范之间不一致:
1. 说明适用规则——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、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(这是《立法法》
   确立的原则;具体条文序号在不同修订版本间可能变化,引用前先检索确认现行
   有效版本的准确条号,不要凭记忆写死条号)。
2.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或答复,说明司法实践中的实际倾向。
3. 涉及地域差异时,标注地方性规定的适用范围,不要把地方性规定当全国通行规则。

## 时效速查(一般性参考,具体以现行有效法条为准)

| 事项 | 期限 | 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普通民事诉讼时效 | 3年 | 民法典第188条 |
| 最长权利保护期 | 20年(自权利受损之日起) | 民法典第188条 |
| 劳动仲裁时效 | 1年(拖欠劳动报酬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此限) |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 |
| 民事判决上诉期限 | 15日(裁定10日) |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|
| 再审申请期限 | 6个月(判决生效后) |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|
| 执行申请期限 | 2年(判决生效后) |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|

这张表是快速参考起点,不是最终依据——引用到正式文书/意见前,务必按上面的
检索渠道核对现行有效条文,法律修订会改变期限和条号。

## 常见检索错误自查

| 错误 | 说明 | 正确做法 |
|---|---|---|
| 混淆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 | 前者有法律效力,后者有参照效力,不是一回事 | 引用前确认文件性质 |
| 引用已失效/被修改的条文 | 法律会修订,旧版本条号和内容可能已变 | 核查效力状态,标注生效/修订时间 |
| 把地方性规定当全国通行规则 | 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有效 | 标注适用范围 |
| 把部门规章误认成行政法规 | 制定机关不同,效力层级不同 | 按制定主体正确区分 |
| 遗漏新旧法替代关系 | 未说明法律变更的时间节点 | 标注变更时间和过渡适用规则 |
| 把典型案例当指导性案例引用 | 效力完全不同 | 引用前核实案例类型 |

## 输出建议

结论表达要标注确定性强度("高概率成立""存在争议""证据/依据不足无法判断"),
不用"必然""一定"这类绝对化表达。检索到的内容作为背景/依据呈现,具体到某个
争议的论证构建交给 `legal-reasoning` 技能;本技能负责把"依据是什么"这一步
做扎实。

## 边界

- 不做检索之外的事——法律推理和论证构建用 `legal-reasoning`;批量文档审查用
  `legal-due-diligence`。
- 不接入付费商业法律数据库(如威科先行、北大法宝付费版)的 API——那需要用户
  自己的订阅凭证和专门的集成,超出一个通用检索方法论技能的范围。只用免费的
  官方公开渠道。